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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公報評論(香港):
毆打港記損深圳文明法治形象
2006-5-25
本港電視台及報刊記者,在深圳採訪富華美容醫院時遭到圍毆,本港新聞團體對此表示憤慨,市民亦廣泛關注;特區保安局為此向深圳市長辦公室進行了解,所獲答覆為「將會嚴肅依法處理」。
記者採訪新聞,為讀者及時報道有關消息,是其應有職責;記者在採訪過程中遭人公然毆打、出言威脅,是任何一個法治社會和尊重新聞自由的政府所不能容忍的。對此一事件發生在強調文明、法治的深圳特區,令人感到遺憾;事件對深圳特區的形象是一個打擊,亦為深圳市當局「添煩添亂」。事件中被毆的是香港記者,本港傳媒又焉會善罷甘休,如此日夜連篇累牘報道,「深圳治安差」、「深圳打記者」的惡名定必不脛而走,此難道為深圳人所願見?
事件的起因,是源於深圳市富華美容醫院涉嫌使用內地禁藥「奧美定」(港用名稱為PAAG)為女病人隆胸,女子章某注射後產生後遺症,遂入稟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要求「富華」賠償二十一萬元人民幣。而由於近年隆胸盛行,本港也有數以百計的女士曾經前往深圳接受注射,對有關訴訟當然感到關注,本港傳媒遂派出記者前往深圳採訪。而事發當時,記者只是到富華美容醫院的門外進行拍攝,包括事發至今仍公然聳立在醫院門外的禁藥「奧美定」隆胸廣告牌,但如此竟招來橫逆,亞洲電視記者、有線電視記者被一群人圍住毆打,本報深圳辦事處記者亦被人搶去相機、推下台階。而事件中動手打人者,除醫院保安外,竟還有當時身穿白袍的醫護人員,實在叫人吃驚。
而且,就在大公報記者報警、警察到場後,一名據稱是富華美容醫院副院長的男子,在同坐警車前往派出所的途中一路惡言辱罵記者,在警察面前公然叫囂:「打的就是你們這些文化流氓」,還「警告」下次還敢再來還要打得更重……。
整個事件,使人看到,在深圳特區,一些人就是這樣的惡形惡相、無法無天!在他們眼中,什麼新聞記者、採訪自由、公眾知情權,通通都可以扔到一邊,誰敢「踩」上他們的地盤,揭露他們的「內幕」,誰就「吃不了兜著走」,一於「拳頭在近、官府在遠」,先打了再說!他們辱罵記者是「文化流氓」,其實,他們自己身披神聖的白衣白袍,卻幹著「不乾不淨」的勾當,用違禁化學品為人隆胸,歛財暴利,令受害女子痛苦終身,對到來採訪的記者則拳打腳踢,這種人才是不折不扣的「醫療流氓」!
昨日消息傳來,富華美容醫院已被市衛生局勒令查封,進行整頓。這當然是必要、及時之舉,但「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」,富華美容醫院為何可以長期公然使用禁藥「行醫」?「美容醫院」到底是美容院還是醫院?為何可以對傳媒如此「聲大夾惡」?查封七天之後是否「又是一條好漢」?……如此才是公眾注目之所在,希望種種疑團不會讓人「不幸而言中」!
事件中,深圳市長許宗衡表示了高度重視,下令徹查,顯見對深圳法治形象和傳媒關係是重視的;對許市長的關懷不必懷疑,但本港傳媒和市民更感關注的,是打人事件必須得到依法公正處理。像事發當日,有人說事件是記者和醫院方面「發生爭執」,可以「調解解決」,就有是非不分之嫌。是打人就是打人,何來什麼「爭執」?
毆打港記損深圳文明法治形象
2006-5-25
本港電視台及報刊記者,在深圳採訪富華美容醫院時遭到圍毆,本港新聞團體對此表示憤慨,市民亦廣泛關注;特區保安局為此向深圳市長辦公室進行了解,所獲答覆為「將會嚴肅依法處理」。
記者採訪新聞,為讀者及時報道有關消息,是其應有職責;記者在採訪過程中遭人公然毆打、出言威脅,是任何一個法治社會和尊重新聞自由的政府所不能容忍的。對此一事件發生在強調文明、法治的深圳特區,令人感到遺憾;事件對深圳特區的形象是一個打擊,亦為深圳市當局「添煩添亂」。事件中被毆的是香港記者,本港傳媒又焉會善罷甘休,如此日夜連篇累牘報道,「深圳治安差」、「深圳打記者」的惡名定必不脛而走,此難道為深圳人所願見?
事件的起因,是源於深圳市富華美容醫院涉嫌使用內地禁藥「奧美定」(港用名稱為PAAG)為女病人隆胸,女子章某注射後產生後遺症,遂入稟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要求「富華」賠償二十一萬元人民幣。而由於近年隆胸盛行,本港也有數以百計的女士曾經前往深圳接受注射,對有關訴訟當然感到關注,本港傳媒遂派出記者前往深圳採訪。而事發當時,記者只是到富華美容醫院的門外進行拍攝,包括事發至今仍公然聳立在醫院門外的禁藥「奧美定」隆胸廣告牌,但如此竟招來橫逆,亞洲電視記者、有線電視記者被一群人圍住毆打,本報深圳辦事處記者亦被人搶去相機、推下台階。而事件中動手打人者,除醫院保安外,竟還有當時身穿白袍的醫護人員,實在叫人吃驚。
而且,就在大公報記者報警、警察到場後,一名據稱是富華美容醫院副院長的男子,在同坐警車前往派出所的途中一路惡言辱罵記者,在警察面前公然叫囂:「打的就是你們這些文化流氓」,還「警告」下次還敢再來還要打得更重……。
整個事件,使人看到,在深圳特區,一些人就是這樣的惡形惡相、無法無天!在他們眼中,什麼新聞記者、採訪自由、公眾知情權,通通都可以扔到一邊,誰敢「踩」上他們的地盤,揭露他們的「內幕」,誰就「吃不了兜著走」,一於「拳頭在近、官府在遠」,先打了再說!他們辱罵記者是「文化流氓」,其實,他們自己身披神聖的白衣白袍,卻幹著「不乾不淨」的勾當,用違禁化學品為人隆胸,歛財暴利,令受害女子痛苦終身,對到來採訪的記者則拳打腳踢,這種人才是不折不扣的「醫療流氓」!
昨日消息傳來,富華美容醫院已被市衛生局勒令查封,進行整頓。這當然是必要、及時之舉,但「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」,富華美容醫院為何可以長期公然使用禁藥「行醫」?「美容醫院」到底是美容院還是醫院?為何可以對傳媒如此「聲大夾惡」?查封七天之後是否「又是一條好漢」?……如此才是公眾注目之所在,希望種種疑團不會讓人「不幸而言中」!
事件中,深圳市長許宗衡表示了高度重視,下令徹查,顯見對深圳法治形象和傳媒關係是重視的;對許市長的關懷不必懷疑,但本港傳媒和市民更感關注的,是打人事件必須得到依法公正處理。像事發當日,有人說事件是記者和醫院方面「發生爭執」,可以「調解解決」,就有是非不分之嫌。是打人就是打人,何來什麼「爭執」?